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可否搭新《公司法》顺风车?
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可否搭新《公司法》顺风车?
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《公司法》正式实施,很多条款进行了改变,总体上有利于民营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转型,主要表现在7个方面。
第一,新《公司法》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分,统一实行“公司制”,这将简化公司设立流程,降低市场准入门槛,有利于民营企业快速进入市场,促进创业和就业。将来甚至还可能直接以有限责任公司模式上市融资,从而有利于民营企业现代制度转型。
第二,新《公司法》加强了对董事会和高管的职责约束,要求董事会制定内部监督制度,并对高管的行为进行监督。这有助于民营企业建立更加科学、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,提升管理效率。尤其是,阳民认为,将监事会功能可变通转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之中,减少机构设置臃肿,提升决策效率,而通过治理结构的优化推进了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转型。
第三,新《公司法》完善了股权激励制度,允许公司采用股票、股票期权等方式激励员工,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【参见:现代企业制度转型之股票期权与内部员工持股制度】。实际上,这也是现代企业制度转型的必要手段。同时,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,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。这将有助于民营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,提升市场竞争力。
第四,新《公司法》加强了对公司组织和行为的监管,如增加对关联交易等的规范、强化董监高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等。这将使一些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要求,虽然增加了合规成本,但是直接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转型。
第五,新《公司法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,对于已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此期限的公司,需要逐步调整至新法规定的期限以内。这将是成为压死南郭先生的最后一根稻草,使得很多佯装千万或千亿的大量的皮包公司露出本来面目,从而回归企业真实信息,也有利于民企现代制度转型。
第六,新《公司法》规定董事会人数大幅下降,三人即可成立董事会,使得董事会机制更加灵活,便于民企在现代制度转型过程中,快速建立董事会,甚至还可以引入独立董事,成为企业重大决策的核心力量。
第七,新《公司法》要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,加强内部合规管理。这有助于民营企业提升内部控制水平,防范经营风险。事实上,民营企业在现代制度转型中,最重要的板块就是要构建风险管理制度。阳民从1998年开始学习风险管理预警管理理论以来,民营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的难度系数都非常高,而央企也是在2006年6月6日在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做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,虽然不情不愿的持续做了几年,但是整体效果并不好,原因是什么?就是没有从企业内部管理需求出发,没有激发出企业内部动力。因此,在阳民看来,借助新《公司法》的推行,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可以搭顺风车而快速实现企业治理现代化,从企业内部需求出发激发现代化转型动力,如需详细解读,请联系阳民:Fairtown@PKU.org.cn
附录:
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结合了我国国情,借鉴了国际经验,公司治理结构由双层制修改为“单、双”并行制,与国际接轨,便于我国企业“走出去”,这既是优化公司治理的重要举措,也是促使现代企业制度转型的“工具”!